
偶然拾得
時間:2016年3月30日
那天吃完晚飯,趁時間尚早,帶著妻子和孩子在小區(qū)散步,小孩跑累了,我和妻子便陪她慢慢走,剛走到西門附近,我便看到地上有個類似錢包的物品,拾起來一看:真是一個錢包!妻子看了一眼,不以為意:“這年頭還有誰掉錢包呀!說不定是騙子故意放的餌呢!”我想:騙子要行騙不應該在晚上呀,小區(qū)里漆黑一片,什么也看不見,而且小區(qū)治安管理得一直不錯,說不定真是別人不小心掉的,說不定現(xiàn)在失主已經(jīng)著急的找錢包呢。我把錢包打開看了一下,里面有一些現(xiàn)金、幾張銀行卡、一個金佛和身份證件。但是沒有電話和其他聯(lián)系方式。如何找到失主?這好辦!失主可能是小區(qū)里的業(yè)主,我明天寫個尋物啟示,然后張貼在小區(qū)各個角落,失主定會來認領(lǐng)。萬一不是小區(qū)的業(yè)主,他來小區(qū)尋找錢包時也能看到信息。回到家,我把這件事情告訴了母親,母親聽完后顯得不太放心,警惕地對我說:先不要寫尋物啟事,萬一被訛上了呢?等失主寫了招領(lǐng)啟示了,咱再聯(lián)系人家。我覺得母親說得有道理,決定先等等。
尋得失主
就這樣,我開始了漫長而焦急的等待......一天過去了,我逛遍了小區(qū),沒有招領(lǐng)啟示;兩天過去了,我又把小區(qū)逛了一遍,還是沒有。我有點坐不住,再次打開錢包看了一下里面的身份證,失主是黑龍江人,不過還好還有張居住證,居住證上顯示是阿爾卡迪亞二期24號樓,和我在同一個小區(qū),而且離家不遠。事不宜遲,我趕緊順著地址找到了失主家,經(jīng)過核實錢包是失主的,當我把錢包遞給他時,他驚訝得嘴巴都快掉下來,我把錢包交還給失主后開心的回家了。
后來得知,失主在聊城交通廣播連續(xù)發(fā)布了好幾天招領(lǐng)啟示,一直沒有結(jié)果,他們都以為找不到了,所以看到我把錢包送到他家時驚訝不已。我把錢包還給失主,除了給失主挽回了經(jīng)濟損失,還避免了大麻煩。失主錢包里有身份證和居住證,由于失主的戶口在黑龍江,不能在聊城補辦身份證,他都準備回黑龍江補辦身份證了。
熱心傳遞
失主找回了丟失的錢包,激動不已,多次要來家里表示感謝,我都拒絕了。后來他知道我是山東舜翔(聊城)律師事務所的一名律師,就將“拾金不昧”錦旗送到我們律所。
送錦旗的當天,聊城電視臺民生直通車欄目對我進行采訪,要弘揚拾金不昧的精神。我認為我只是我們所一名普普通通的律師,我們所每一位律所撿到了錢包都會像我一樣還給失主。最后我向失主提了一個“要求”,要求失主在別人遇到困難時能夠伸出援助之手,把善舉傳遞下去。
如果說對這件事的感悟,我認為:一個撿拾的善舉,體現(xiàn)的是愛與善的力量,人性之美,點滴匯聚,終成大海。以舉手之勞溫暖彼此,使道德正能量、精神正能量成為一種“蝴蝶效應”,讓“拾金不昧”的優(yōu)良品德釋放出道德光芒,讓我們的城市更明亮,從而形成人人做好事、人人做好人的良好氛圍,推動形成奮發(fā)向上、崇德向善的強大力量。希望每個聊城人今后都能盡自己所能,宏揚正氣,把拾金不昧的精神能傳承下去。
孫國勝
山東舜翔(聊城)律師事務所
責任編輯:王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