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隔一年多,今年7月9日,“談話死”事件一審在無棣縣人民法院異地開庭,檢察機關指控,柴某毆打與范某的死亡存在因果關系,當以過失致人死亡罪追究刑事責任;原告方認為,柴某動手打人造成被害人死亡,應該以故意傷害罪追究柴會超的刑事責任;被告方認為,缺少犯罪主觀構成要件,犯罪構成缺失,也不成立過失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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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話死”至今未宣判 被告提出重新鑒定

2012年08月25日 16:36作者:王磊來源:大眾網

  近日,網友關注的山東省鄒平縣高中生“談話死”事件,在無棣縣人民法院異地開庭審理后,至今仍未宣判。死者究竟是顱腦損傷死亡,還是心源性猝死? 犯罪嫌疑人是故意傷害、過失致死還是無罪?雖然監控錄像還原了事發真相,但在學生直接死因、各方應該如何擔責等關鍵問題上,雙方當事人仍存爭議。死者家長認為,老師的體罰使其摔倒后損傷顱腦死亡,應以“故意傷害致人死亡罪”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責任;而被告柴某的家人則認為,“心源性猝死”是直接死因,對尸檢報告提出質疑,要求重新鑒定。
  時隔一年多,今年7月9日,“談話死”事件一審在無棣縣人民法院異地開庭,檢察機關指控,柴某毆打與范某的死亡存在因果關系,當以過失致人死亡罪追究刑事責任;原告方認為,柴某動手打人造成被害人死亡,應該以故意傷害罪追究柴會超的刑事責任;被告方認為,缺少犯罪主觀構成要件,犯罪構成缺失,也不成立過失犯罪。

  大眾網濟南8月25日訊(記者 王磊)近日,網友關注的山東省鄒平縣高中生“談話死”事件,在無棣縣人民法院異地開庭審理后,至今仍未宣判。死者究竟是顱腦損傷死亡,還是心源性猝死? 犯罪嫌疑人是故意傷害、過失致死還是無罪?雖然監控錄像還原了事發真相,但在學生直接死因、各方應該如何擔責等關鍵問題上,雙方當事人仍存爭議。死者家長認為,老師的體罰使其摔倒后損傷顱腦死亡,應以“故意傷害致人死亡罪”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責任;而被告柴某的家人則認為,“心源性猝死”是直接死因,對尸檢報告提出質疑,要求重新鑒定。
  時隔一年多,今年7月9日,“談話死”事件一審在無棣縣人民法院異地開庭,檢察機關指控,柴某毆打與范某的死亡存在因果關系,當以過失致人死亡罪追究刑事責任;原告方認為,柴某動手打人造成被害人死亡,應該以故意傷害罪追究柴會超的刑事責任;被告方認為,缺少犯罪主觀構成要件,犯罪構成缺失,也不成立過失犯罪。
  在庭審中,學生范某的死因成為雙方當事人爭論的焦點。范某的父母及其代理人稱,范某家族沒有心臟病史,而且根據司法機關向鄒平縣各醫院查證,范某此前并無心臟病住院記錄。對于頭部遭受摔跌致顱腦損傷死亡這一法醫鑒定結果,范某的父母及公訴機關均表示認可。
  這一鑒定結果顛覆了之前鄒平縣中醫院的死因診斷,事發當晚,鄒平縣中醫院將死因診斷為“猝死”,并在后面附注“心源性猝死?”。 范某父母還提出,柴某在將范某摔跌致顱腦損傷后,沒有如實告訴出診醫生其毆打他的情況,而是以“談話中暈倒”為由,編造虛假信息欺騙120急救,使一個顱腦損傷的人真正病因被掩蓋,喪失了最佳治療時間。
  而被告柴某的家人則認為,在仔細看過監控錄像后,他們發現范某在最后倒地時沒有任何保護動作,而自我保護動作是人的本能反應,這說明他在倒地時已經喪失了意識。柴某的哥哥說,他曾拿著當時的監控錄像給北京、上海多名醫學專家看,他們也認為,范某在幾分鐘之內死亡,屬于猝死,而顱腦損傷不會出現短時間內猝死的情況,即使是腦受傷但是心臟沒有受損,也會成為植物人而不會立即死亡。
  同時,對于弟弟是否編造虛假信息欺騙120急救,柴某的哥哥表示,弟弟曾告訴自己,因為沒有看到血跡,當時以為范某是暈倒的,不知道范某顱腦損傷。另外,對于法醫鑒定,柴某的辯護律師提出,在死因分析中沒有注意被鑒定人的左、右心室壁厚度幾乎超過了正常人的心臟厚度的一倍多,更沒有解釋已經檢出的心肌細胞變性等重要細節,并據此認為,鑒定書中的遺漏可能會導致對范某真正死亡原因的錯誤判斷,因而向法庭提出了重新鑒定的申請。
  對于法庭是否接受被告方提出的重新鑒定的申請,24日下午,大眾網記者電話聯系了無棣縣人民法院,法院相關負責人表示,因案件正在審理過程中,不方便接受媒體采訪。同時,被告的代理律師告訴記者,庭審時提出的申請,法院至今沒有回復,如果一審判決仍依據現有法醫鑒定結果,他們將提起上訴。
  “談話死”事件最終將如何結局,大眾網將繼續關注。
  相關鏈接:
  故意傷害罪:故意非法損害他人身體的行為為故意傷害罪。《刑法》第234條規定,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另外,根據量刑意見第一百零一條規定: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死亡,基準刑為有期徒刑十三年。
  過失殺人:是指非故意或預謀的殺人、由于疏忽造成的殺人、是指由于普通過失致使他人死亡的行為。《刑法》第233條:過失殺人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附:“談話死”事件時間表 
  2011年3月11日20:00左右,鄒平一中高二一班班主任柴某在查看學生晚自習時,發現學生范某有違反自習紀律的行為,柴某將范某帶到該校明德樓西側路邊進行批評教育,期間柴某動手打了范某,十幾分鐘后,范某倒地身亡。當晚,鄒平縣中醫院將死因診斷為“猝死”,并在后面附注“心源性猝死?”
  2011年3月12日至14日期間,柴某被校方多次“安排”到賓館。
  2011年3月15日,柴某在其兄陪同下,主動到公安機關說明事情經過。警方正式立案調查。
  2011年3月18日,為查明范某死因,當地公安機關對其進行尸檢。
  2011年3月20日,一篇題為《鄒平縣第一中學驚現“談話死”》的帖子在網上引起軒然大波。
  2011年3月27日,尸檢結果出籠,鑒定結論為“死者系由于頭部遭受摔跌致顱腦損傷死亡”,推翻之前醫院診斷。經媒體報道之后,此事轟動一時。
  2012年07月09日,時隔一年多,“談話死”事件一審在無棣縣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檢方控柴某過失殺人,原告認為,應判故意傷害罪,辯護方認為,被告無罪,法官當庭宣布擇日宣判。
  2012年08月“談話死”校內監控錄像還原,上傳到網上后,再次引發網友熱議。

    

    “談話死”最后視頻曝光 網上再掀波瀾

    近日,網上一段名為《監控錄像還原“談話死”真相》的視頻,再次讓山東鄒平“談話死”事件成為網友關注的熱點。在看了曝光的視頻后,有些網友認為,老師打學生行為本身就不對,學生死了應該有人為此負責。但也有網友認為,從監控畫面看,雖然老師動手了,但不至于將學生送上絕路。

責任編輯:魏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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