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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濟南3月1日訊 前不久,濟南市檢察機關在查辦某國有企業負責人高田(化名)職務犯罪一案時發現,從1999年12月到2000年2月兩個半月的時間內,有22萬余元公款去向不明。 隨著上百份證據從四面八方匯集在一起,終于真相大白:為了爭取一個項目,高田利用元旦、春節之機,連續多次去北京等地,向有關人員贈送價值不菲的禮物,提供高標準的吃喝玩樂項目。為了顯示身份,高本人在京期間亦租住高級賓館,每日花天酒地,致使22萬余元很快揮霍殆盡。除此之外,在該單位財務賬上還陸續發現了類似“海參五份,單價1898元”、“西服三套,單價4868元”之類的購物發票。 據不完全統計,僅2000年一年的時間里,高田所報銷的公款消費金額就達近60萬元,平均每個月消費5萬元,而全年為職工報銷的醫藥費用尚不足10萬元。案發時,該企業的虧損額已超過3000萬元,欠職工集資款、工資、醫藥費等約500萬元。職工們非常憤慨地對辦案人員說:“我們企業都是讓這幫人給吃垮了!” 無獨有偶。現實生活中,像高田這樣的單位負責人不在少數。他們購買豪車名宅、購置高檔辦公場所、用公款支付自己在內的少數人吃喝玩樂費用等等。對此,他們都有一個非常漂亮的“遮羞布”:為了單位的利益。仔細分析一下,就會明白,這不過是他們的一個借口而已。他們實際上是在無限制地享受公務消費的好處罷了。 公務消費腐敗,已成為一個備受社會關注的焦點問題。不斷膨脹的公務消費所帶來的社會危害性越來越為人們所認識:一方面它敗壞了黨風和社會風氣,另一方面它造成了國有資產的流失。 (李英君 萬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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