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歲女孩為換手機,將家中總價值13萬元的奢侈品以9300元低價賣給回收平臺,家長質疑平臺審核漏洞。律師指出女孩屬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交易效力待定。平臺被指存在誘導規避監管嫌疑。事件引發對未成年人交易、平臺責任與家庭教育的討論。,13萬元奢侈品被女兒9300元賤賣,誰的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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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萬元奢侈品被女兒9300元賤賣,誰的錯?

2026

/ 02/24
來源:

中國青年報客戶端

作者:

席聰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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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湖南長沙一名15歲女孩為更換新手機,將家中總價值13萬元的名牌手表、背包等奢侈品以9300元的價格出售,引發廣泛關注。據湖南都市頻道風芒新聞2月23日報道,女孩將其中包括一塊價值46200元的卡地亞手表以2000元售出,一款價值29500元的迪奧包以1500元出手,一塊價值12500元的浪琴手表僅賣得850元。

  女孩家長丁女士對如此懸殊的交易價格提出質疑,認為該奢侈品回收平臺存在審核漏洞。對此,涉事平臺工作人員在電話中表示:“我們不回收未成年人的東西”。長沙市芙蓉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工作人員告訴九派新聞記者,相關科室已關注到此事,正在進一步了解具體情況。

圖片來源:風芒新聞

  面對這樣一樁明顯賠錢的買賣,家長的質疑確實不無道理。有律師在接受媒體采訪時指出,15歲女孩屬于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高價奢侈品的真實價值已超出其認知水平,交易行為與其年齡、智力等狀況并不相適應,屬于效力待定的買賣合同,因監護人拒絕追認,不產生法律效力。

  此外,民法典第157條規定:“民事法律行為無效、被撤銷或者確定不發生效力后,行為人因該行為取得的財產,應當予以返還;不能返還或者沒有必要返還的,應當折價補償。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對方由此所受到的損失;各方都有過錯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這也意味著,從法律角度來說,涉事平臺應當返還丁女士的奢侈品,或者折價補償相應的財產損失。

  深入梳理事件細節不難發現,相關平臺不僅存在審核漏洞,甚至還有誘導規避監管的嫌疑。據報道,女孩和同學最初出示本人身份證時,因未成年被平臺拒絕。隨后工作人員主動詢問其是否有家人的身份證,她們便提供了一張成年人的身份證,并謊稱是自己的姐姐。平臺未進一步核實身份信息,便直接完成交易并打款。

  從事奢侈品回收的專業平臺,理應具備基本的風險防控意識和審核義務,這不僅是對買賣雙方合法權益的保護,更是平臺合規經營、長遠發展的底線。奢侈品不同于普通二手物品,其單價高、價值波動大,而此次交易中,價值13萬元的物品僅售9300元,如此異常的差價,任何一家專業回收機構都應觸發預警機制,審慎核實賣家的身份、年齡,以及物品的合法歸屬,避免出現違規交易。

  針對此次事件,涉事平臺有必要正面回應社會關切,對交易流程進行全面復盤和核查;相關監管部門也應盡快介入調查,厘清責任,依法依規采取相應措施,切實維護市場秩序。

  如果說回收平臺的監管失守是這起事件的重要外部推手,那么家庭教育的缺位則是不可忽視的內在誘因。15歲女孩正處于價值觀形成的關鍵時期,在她當下的認知里,那些名牌手表、背包或許只是“能換錢的東西”,她既不清楚這些物品的真實價值,也難以體察父母積攢這些財物的不易,更不明白未經監護人允許擅自處置他人貴重財物所要承擔的責任。

  近些年,未成年人通過父母手機進行大額網購、游戲充值的案例頻頻見諸報端,這些現象共同折射出部分孩子在金錢觀念上的認知空白。不少家長抱持著“孩子只需好好學習,金錢是大人的事”等傳統觀念,忽視了對這一方面的必要引導。一系列類似事件都在提醒著為人父母者:要關注孩子的心理變化與消費訴求,適時培養孩子對金錢價值的認知,幫助其樹立理性的消費觀念、正確的勞動觀念和責任意識。

  只有筑牢家庭教育的“第一道防線”,守住平臺監管的“最后一道閘門”,才能引導未成年人在認識金錢、理解價值的過程中,學會責任與敬畏,避免類似糾紛再次上演,讓每一名孩子都能在健康的環境中成長成才。

  (中國青年報客戶端)

責編:

審核:馬婉瑩

責編:馬婉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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