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審編輯:王曉亮
責任編輯:劉美顯

日前,濟南首個系統(tǒng)明確公租房管理政策的《濟南市公共租賃住房使用管理暫行辦法》出臺,其中公租房咋入住、什么原因要騰退、費用怎么收、享受什么樣的服務等都說得明明白白。關于公租房的換房等市民關注的焦點也有了實施細則。

誰入住咋把關?所有承租家庭每年都將被檢查1次
公租房入住有著嚴格的篩選條件,為了保證公平,對于選房人的條件,會實行追蹤式的審核。其中,如果選擇期房的申請家庭在入住以前不再符合公共租賃住房準入條件的,濟南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門會取消其準入資格,不再辦理入住手續(xù)。
入住之后,濟南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門每季度還要進行入戶調查,每季度調查比例不低于承租家庭戶數30%,而所有承租家庭每年都將被檢查1次。據了解,這種檢查時為了及時掌握承租家庭履行合同、家庭狀況變化、房屋使用、室內設備設施狀況等情況,檢查的記錄將納入檔案管理。
在檢查當中如果發(fā)現違反合同約定的,需要限期糾正;如果拒不糾正,按照有關規(guī)定提出處理意見,報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門批準后實施。檢查當中,對發(fā)現了違約行為的承租家庭,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門還會實施不定期的抽查。
擅自裝修等七種情形需退回公租房
租賃公租房,需要像對自己家一樣愛護,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公租房可不能擅自進行裝修。如果確需裝飾裝修的,應當向受托機構提出申請,經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門批準后方可實施。
除擅自裝修以外,在公租房內居住,如果出現轉借、轉租或者擅自調換所承租公共租賃住房;改變所承租公共租賃住房用途;損毀、破壞住房,擅自裝修、改變房屋結構和配套設施,拒不恢復原狀或者不當使用造成重大損失;在公共租賃住房內從事違法活動的;無正當理由連續(xù)6個月以上閑置公共租賃住房的;隱瞞家庭情況或提供虛假材料騙取公共租賃住房的;違反法律、法規(guī)等規(guī)定的其他行為都需要退回公租房。
屆時,住房保障管理部門會出具取消保障資格責令限期退回的決定書。承租家庭對處理決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承租家庭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復議或者不提起行政訴訟,在規(guī)定期限內不退回公共租賃住房的,可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zhí)行。
搬遷期滿又無房按市場價格繳納租金
除退回情況外,還有多種情況需要承租者騰退公租房,關于騰退也有兩種不同的處理辦法。其中,承租家庭無正當理由累計6個月以上拖欠租金的;未按規(guī)定提出續(xù)租申請的需騰退公租房,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門會出具騰退住房的決定書,拒不騰退的,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門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承租家庭騰退公共租賃住房。
如果提出續(xù)租申請但經審核不符合續(xù)租條件;租賃期內,通過購買、受贈、繼承等方式獲得其他住房不再符合公共租賃住房配租條件的;或者租賃期內,承租或者承購其他保障性住房的。濟南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門也會出具騰退住房的決定書,并合理安排搬遷期,搬遷期內的租金按原合同約定租金數額繳納。
如果搬遷期滿不騰退住房且承租家庭確無其他住房的,經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門批準,可按市場價格繳納租金;有其他住房的,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門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承租家庭騰退公共租賃住房。
無故閑置半年五年不能再申請
在提報家庭狀況的時候,承租家庭必須得誠實,采取隱瞞家庭狀況變化情況或提供虛假材料等不正當手段騙取公共租賃住房的后果很嚴重。《辦法》明確,對于此類行為將由住房保障管理部門移交城管執(zhí)法部門,并由城管執(zhí)法部門依法予以處罰;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門按規(guī)定取消其承租資格并記入公共租賃住房信用管理檔案,責令限期退回所承租公共租賃住房并按市場價格補繳租金。逾期不退回的,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zhí)行。承租方自退回公共租賃住房之日起5年內不得再次申請住房保障。
據了解,2014年年底,西蔣峪公租房開始入住,但截至到去年4月,2500多戶辦理了入住手續(xù)的承租者中,只有1200多戶真正入住。當時濟南房管部門負責人就曾提醒,如果無正當理由閑置半年,房管部門將收回住房。不僅如此,此次在《辦法》中還明確,如果無故閑置半年,承租家庭自退回公共租賃住房之日起5年內不得再次申請住房保障;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此外,擅自轉借、轉租或者擅自調換所承租公共租賃住房;改變所承租公共租賃住房用途;破壞或者擅自裝修所承租公共租賃住房,拒不恢復原狀;在公共租賃住房內從事違法活動也將受相同處罰。
等待搖號選房期內可申請補貼
在去年的電視問政當中,有市民反映申請了西蔣峪公租房,但因為房源少,接受了調劑,目前住在清雅居公租房小區(qū),但現在面臨孩子上學太遠的問題,想要換一套位于西蔣峪小區(qū)的公租房。他自己聯(lián)系了一位西蔣峪公租房的住戶,雙方想將房屋進行互換,但因為目前沒有相關的互換政策,互換只得擱淺。
如今,這位市民就可以依照辦法規(guī)定進行換房了。《辦法》規(guī)定,如果出現公共租賃住房住宅承租家庭因入住人身體、就業(yè)、子女就學等原因需調換住房的,原則上應當在原配租住房入住滿1年后,持換房意向書到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門申請登記。
調換住房有兩種方式,首先可以通過互換的方式,互換雙方均符合前述條件且互換住房符合相關保障標準的,準予互換,重新簽訂租賃合同,租賃期限為原租賃合同剩余租賃期限,租金按照換房后的住房租金計算。
此外,還可以重新?lián)u號選房。承租家庭辦理退房手續(xù)并退出原配租住房后,重新申請參加搖號選房。在等待搖號選房期內,符合租賃住房補貼準入條件的,可按規(guī)定申請租賃住房補貼。
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門應當建立互換住房登記信息平臺,為有互換需求的承租家庭提供信息支持。
公租房的落戶也是市民關注的焦點。記者了解到,目前濟南的公租房可以落戶,但僅限本市戶口的申請者將戶口平移到公租房所在的區(qū)域。在《辦法》中,再次明確了實施細則。擬遷入戶籍的承租家庭符合現行戶籍遷移條件且名下無房產的,可持本人申請、居民戶口簿、租賃合同、入住證明等有關材料,到公安部門辦理戶籍遷移手續(xù)。對公共租賃住房到期退租或取消承租資格退回所承租住房的,應當按照有關規(guī)定將戶口遷至實際居住地。
(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 劉雅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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