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星謝霆鋒撞車事件 24日有重大突破,司機成國定承認在謝霆鋒撞車后替他頂罪此番謝霆鋒的麻煩可就大了,恐難逃罪責,香港西區(qū)裁判法院已定于 5月 8日宣判。
頂罪司機招供
藝人謝霆鋒座駕意外撞毀后有人“頂包”冒認司機一案,前日有新進展,香港廉政公署正式起訴英皇娛樂有限公司前任司機成國定,指他與一名警員串謀妨礙司法公正,成國定當庭認罪,承認事發(fā)當日凌晨接獲謝霆鋒來電,表示在紅棉道發(fā)生交通意外,被告聞言后讓謝霆鋒立刻離開現(xiàn)場,并表示會替他“善后”。
又一警員被拘
謝霆鋒于本月 12日被廉署帶返總部調(diào)查時同時被拘的除司機成國定外,還有一名隸屬中區(qū)警署的 31歲軍警。而廉署 23日晚就此案又拘捕了一名警員,該名警員正是成國定在庭上供稱,容許他頂包的 28歲警員劉志偉。目前劉志偉獲準保釋,并且未被停職。
無案底求輕判
成國定 12日被拘后,立即以兩萬元現(xiàn)金保釋外出,前日他自行上庭時神情冷靜,其律師在法庭上指出,雖然被告明白本案性質(zhì)十分嚴重,但懇求法庭考慮他無案底,而且自愿向廉署提供協(xié)助,希望予以輕判。裁判官唐文當庭宣布,本案性質(zhì)非常嚴重,本應(yīng)判處監(jiān)禁式刑罰,但鑒于被告認罪及無案底,故先替他索取背景報告,下令還押廉署看管,直至 5月 8日才作判刑。(鐘情)
頂罪過程 事不可為偏要為
35歲的被告成國定于案發(fā)期間受聘為英皇娛樂集團有限公司司機,負責接載英皇娛樂集團旗下藝人往返工作地點和住所。被告于事發(fā)當日清晨 5時 55分,在深水寓所收到謝霆鋒的來電,對方表示名下黑色法拉利跑車于中環(huán)紅棉道撞車,被告遂建議謝霆鋒先行離去,并承諾代為處理事件。被告隨即趕往撞車現(xiàn)場,約于 6時 30分抵達,當時已有多名警員進行調(diào)查。被告向在場警員劉志偉提問可否讓自己代替肇事車輛的司機,劉遂容許被告供稱為肇事司機,表示因駕駛失控導致意外。警員將被告帶回警署辦理手續(xù),并發(fā)出辨認司機通知書。(王文)
當事人反應(yīng) 霆鋒心情惡劣
謝霆鋒前日下午 2時許到香港電臺參加“生命天使”啟動禮活動,初時還與個別出席的嘉賓閑聊,之后便沉默下來;面對記者詢問有關(guān)司機認罪一事,他拒絕作出任何回應(yīng)。活動結(jié)束后,謝霆鋒順道驅(qū)車到九龍?zhí)恋牡澜淌∩普嫣冒菁琅枷顸S家駒,他在點香燭前示意在場記者不要拍照:“你們不尊重我,也要尊重這里這么多個亡魂!”當他跪下點香時,記者鎂光燈閃個不停,謝霆鋒突然轉(zhuǎn)身趨前怒瞪記者,并生氣地說:“不要再拍啦你們!拍什么×呀拍!”沖突時更不小心踩中一位記者的腳。司機獲準辭職
認罪司機成國定被捕后已向英皇公司提出辭職,并獲得批準,但其辭職的原因不詳。(王文)
專家析案:表面看對霆鋒有利
前日庭審結(jié)束后,香港律師公會刑事法律及程序小組主席林炳昌表示,當事人撞車后聽取他人意見,就如致電律師征詢意見一樣,不構(gòu)成違法。除非有證據(jù)顯示,當事人的意識、行為及動作可反映出妨礙司法公正。另一名法律界人士黃國桐則指出,案情從表面來看對謝霆鋒較為有利,因為他沒有與警員接觸過,在事件上出現(xiàn)斷層;他可能對交通意外之后的事情全不知情,也沒有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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