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香港知名歌手蘇永康與藝人吳安雅等7人涉嫌施用二級毒品搖頭丸被臺灣警方查獲,將被檢察官申請觀察勒戒,不過警方表示,驗尿結(jié)果只能證明蘇等7人吸毒,對于毒品來源、施用過程中有無販賣、欺瞞而使他人施用、引誘、轉(zhuǎn)讓毒品等問題檢警仍將進一步調(diào)查。 警方表示,現(xiàn)場所扣數(shù)顆搖頭丸因無人坦承持有、食用搖頭丸,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規(guī)定,制造、運輸、販賣第二級毒品者,處無期徒刑或7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以新臺幣700萬元以下罰金;意圖販賣而持有第二級毒品者,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處以新臺幣500萬元以下罰金。(鄭哲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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