擁有《英雄》音像版權的廣東飛仕、偉佳公司竟然監守自盜,自己發行起《英雄》的盜版碟。13日下午,記者第一時間趕往廣東飛仕、偉佳公司總部進行采訪,并證實這批“盜版碟”確實是他們兩家公司推出的。已擁有《英雄》音像版權的兩家公司為何要這樣做?
丟掉拷貝嚇怕正版商
飛仕、偉佳打假小組的負責人吳經理接受記者采訪時,首先承認天津發現的那批盜版碟是他們兩家公司聯手推出的。他有些激動地說:“我們一直希望能早點推出《英雄》正版碟的,但片方就是不配合。真正開始策劃推出這批碟是在1月6日那天,因為聽說西安丟了一批《英雄》拷貝,我們急壞了。這意味著什么?那批清晰的拷貝版盜版碟很快就要問世!我們再不趕緊行動,以后哪還有我們正版碟的市場!所以我們兩家公司高層緊急商量提前推出《英雄》影碟,并和制片方新畫面公司達成了默契。新畫面還給我們提供了這款‘母碟’。”不過他也承認這批影碟畫面效果不好,因為的確沒有拿到真正的母帶,不是拷貝版,也不是之前盛傳的20分鐘版本。
80萬碟片飛往全國
吳經理進一步介紹說,該次生產的影碟一共有80萬張,在廣東地區的10條壓制影碟的流水線同步生產,連夜趕工就用了四五天時間,于1月11日全面上市。現在通過一級代理商經銷,已發往除廣州市以外的內地各個省市,幾乎覆蓋了全國市場。公司原計劃生產100萬張的,但由于流水線太緊張來不及壓制等原因使生產數量略少點。對此行為,吳經理一再強調:“我們一直不覺得自己是(做)盜版,我們從當時《英雄》音像版權拍賣會結束開始,就擁有了制作發行版權,是真正的版權者。我們有正規手續,得到了片方授權,只是(比合同規定時間2月20日)時間早了點。”
賣盤與打假費用持平
談到生產發行這批《英雄》盜版影碟的目的,吳經理苦惱的幾乎說不出話來:“我們這次發行了共80萬張,以每張7元計算,壓碟成本就占3元,再給批發商2元利益,我們每張碟只掙了2元錢。而我們在全國打假費用已花了200多萬元,算下來剛剛把打假的費用賺回來。”說起打擊《英雄》盜版,吳經理更是苦不堪言:“目前我們派了50人在全國各地日以繼夜地打假,每天費用為8萬元,而且好多同事冒著生命危險在打假。如合肥的盜版商背景很復雜,有一次我們帶了20多人去,結果進到音像城還是被圍起來了,賣盜版的商販卻跑了。現在電影的票房也達到2億元了,這個奇跡的創造也說明我們打擊盜版有成效,我們冒著這么大的危險,而‘新畫面’方面一點表示沒有,也一直不提供母帶讓我們出正版碟,這種態度真讓人寒心。你說我們還用遵守諾言嗎?”他表示,如果新畫面公司借此翻臉與他們打官司,飛仕偉佳也會采取相應的措施。
買了盜版索賠無望
面對有消費者提出索賠一事,記者致電廣東飛仕公司林佑欽總經理辦公室。林佑欽謹慎地說道:“應該在哪兒買的就找哪兒講數……”之后他以“要去開會,有其他問題請找公司具體負責人”為由匆匆掛斷了電話。記者又打通了該公司打假小組杜經理的電話。杜經理對全國某些省市版權局查問“《英雄》槍碟”一事非常不解,并澄清道:“我們才是真正的版權商,最有發言權的是我們公司。”他再三聲明,目前他手頭上就有一本國家版權局正式頒發的“著作權登記證書”,其中有一條寫明“從2002年11月29日起,《英雄》音像制品版權歸廣東偉佳、飛仕公司所有,有效期是5年”。他說:“按證書規定,他們一早就是正式的版權商了,現在反而是《英雄》片方新畫面公司不該亂說話。至于對方要采取法律手段,那我們奉陪到底。”
部分當事人人間蒸發
當事方之一的偉佳公司對自己出版《英雄》槍碟一事不再做任何解釋。從昨天上午開始,記者多次致電偉佳總經理陳彬的電話,他不是掛斷就是不接聽,該公司職員則稱他在外開會連自己人也找不到他。偉佳打假小組吳經理也一改前日配合采訪的積極態度玩起失蹤,手機、電話均找不到人。而在該批《英雄》影碟封面上打上單位名稱、權當替罪羊的“廣州音像出版社”,則集體人間蒸發,本來常設的總機號碼成了傳真機專用,不出面做任何解釋。記者還了解到。文化部14日在全國發布通告,全面介入清查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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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畫面:飛仕偉佳就是盜版
昨晚,記者聯系到《英雄》制片方北京新畫面公司的余副總,她一口否認制片方給飛仕偉佳提供過“母碟”,電話中她氣憤地說:“你認為這可能嗎?我們給他們提供畫面質量差的槍碟,來破壞自己片子的藝術形象?”余副總還毫不留情地指出飛仕偉佳擅自出槍碟就是“盜版”,她透露說:“我們雙方簽署的合同上說得很明白,根據拍賣行《版權權屬變更合同》,他們(指飛仕偉佳公司)要到2月5日變更版權后才具有出版發行的權力。只要合同不改,在這之前以任何理由提前出版都是非法的。”她認為,飛仕偉佳舉了拍賣牌,就要嚴格履行合同。
文化部門:《英雄》槍碟緊急收回
記者致電國家文化部市場司詢問對此事的看法,一負責人表示文化部門已對此事高度關注,昨日已出動各地文化單位對飛仕·偉佳出版的這批《英雄》盜版碟進行收回,對執意銷售這批影碟的人施行扣留。
談到調查過程,他說:“我們首先是接到了消費者的投訴電話,稱買到的這種盜版碟畫面質量很差,我們就開始調查了。這批《英雄》盜版碟封面上沒有寫明是飛仕·偉佳生產的,只寫著廣州音像出版社,我們通過該出版社找到飛仕·偉佳,他們也承認是自己所為。我們認為這很不應該,就算片方不提供正版母帶,他們也不應該出槍碟,這是在傷害消費者的利益。”對于飛仕·偉佳埋怨文化部門不去抓真正的盜版只盯著他們,這位負責人深有感慨地說:“我們知道廣東這兩家公司為打擊盜版出了很大的力,但文化部門也一直在大力配合,目前看來還是卓有成效的。不然只靠他們民營企業是沒有能力打擊盜版的。”(孫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