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央視文藝部主任、著名電視導演趙安的辯護律師李朝銘14日透露,因受賄罪被判刑的趙安將于近日從看守所轉到北京市某監獄服刑。
1月18日,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分別對趙安及張俊以進行了二審判決,作出了維持原判的判決,但兩人均表示不服。趙安的辯護律師李朝銘表示,被告人對法院判決的結果表示不服或者不滿,這是很正常的。“因為很多被告人不太懂法律程序,對法院所判的結果也很 難有正確的估計。對于法院終審所判的結果,趙安本人雖然也有點不服氣,但他的心態很平和,精神狀態比較好。根據相關的法律規定,犯人在服刑期間可以爭取好的表現,從而減少服刑期限。不過10年刑期再減也不能少一半的時間,所以他至少也要服滿5年的刑期。”
最后李朝銘透露說:“趙安近幾天就會從看守所轉移到監獄服刑。”據了解,趙安的服刑地點是北京的某個監獄。(裴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