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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檢察院5月16日下發通知,要求各級人民檢察院辦理自身作為賠償義務機關的國家賠償案件時,執行新的日賠償標準242.3元,該標準較上年度增加了22.58元。
據最高檢刑事申訴檢察廳有關負責人介紹,國家賠償法第三十三條規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賠償金按照國家上年度職工日平均工資計算。”國家統計局2016年5月13日公布,2015年全國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為63241元。根據上述法律規定、統計數據以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提供的日平均工資的計算公式,對屬于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國家賠償案件,最高檢刑事申訴檢察廳確定了新的日賠償標準為242.3元。另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刑事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一條第二款規定,各級人民檢察院自2016年5月16日起執行該日賠償標準。
近日,《山東省貫徹〈推進領導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規定(試行)〉實施細則》出臺,明確了領導干部到齡免職(退休)、任期屆滿離任、調整不適宜擔任現職干部、問責處理、健康原因調整和違紀違法免職等六種“下”的渠道,并將不貫徹落實新發展理念、未完成脫貧攻堅任務等現實...[詳細]
“醉駕入刑”五年來,濟南市累計查處涉酒駕駛31835起,其中酒駕27914起、醉駕3921起,涉及醉酒駕駛的全部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同時因醉酒駕駛、二次酒駕及涉酒發生重大交通事故吊銷駕駛證3600余個。 [詳細]
進入2016年以來,堵已經成為濟南的交通常態。記者從5月16日召開的濟南城市交通治堵情況通報會上獲悉,今年以來濟南市區共有79條道路施工改造,其中已經完工的有32項,正在施工的33項,即將施工的有14項,多集中在經十路及其以南區域,對市區交通影響極大。如此密集的大范圍...[詳細]
因為看好西客站片區未來的發展,兩年前,王輝(化名)和媳婦利用結婚后手里存下的家底,買了西城一小區的房子。眼看孩子就要到了上學的年齡,當時說是建學校卻一直沒有開工。在這一片區里,像王輝這樣業主還有不少。 [詳細]
據悉,截至目前,濟南各區縣教育局均未發布小學招生報名信息,適齡兒童家長可隨時關注各區縣教育局官方網站了解小學入學報名動態。”一熱點小學校長說,摸底家訪對學校來說都是額外勞動,并不是特意找家長麻煩,而是為了確保學區內適齡兒童公平入學。[詳細]
進入2016年以來,隨著順河高架南延工程、二環東路南延工程、新東站建設以及市區多條市政道路的陸續實施,堵已經成為濟南的交通常態。回應:完善城市路網的需要加快施工進度,危舊管網改造勢在必行,打通斷頭路瓶頸路迫在眉睫,“煤改氣”等治霾要求也要求修路。[詳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