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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眾報業集團公司領導層實行獎金浮動制
4月8日,集團根據國家和我省有關規定,結合“兩分開”改革后新的實際出臺了《集團所屬公司領導成員獎金浮動發放辦法》。 此項規定只適用于集團與辦報直接相關的主業全資和控股子公司的專職董事長、副董事長、董事、總經理、副總經理。其工資和各類補貼等按集團統一規定發放,獎金則實行浮動發放:月基本獎以集團非承包部門負責人的標準為基數,根據月經營指標完成情況同比例浮動,即月經營指標每增減1%,月基本獎則上下浮動1%;年度效益獎按照集團黨委《關于承擔經濟指標部門(單位)第一責任人和領導班子成員的獎勵辦法》執行。 實行該辦法的公司領導成員的工資、月基本獎及補貼,均由該公司承擔并從其年度工資總額中支付,年度效益獎按原規定執行。 該辦法自2003年4月起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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